(四)加分事项
1.具备田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学生报考本项目特长生,经验证合格者体育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加15分。
2.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经参赛带队教练员(或教师)签字确认主力队员和参赛成绩获奖证书认定:作为主力队员参加篮球、足球及排球项目的比赛,分别获前三名的,体育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加10分计算,获四至八名的加8分计算;参加田径个人、乒乓球、羽毛球及网球个人及双人项目(不含团体赛计分)的比赛,在省级比赛中获前三名的,体育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可以加10分计算,获四至八名的加8分计算。
3.参加州级体育比赛,经参赛带队教练员(或教师)签字确认主力队员和参赛成绩获奖证书认定:作为主力队员参加篮球、足球及排球项目的比赛,分别获前三名的,体育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加8分计算,获四至八名的加6分计算;参加田径个人、乒乓球、羽毛球及网球个人及双人项目(不含团体计分和接力)的比赛,在州级比赛中分别获前三名的,体育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加8分计算,获四至八名的加6分计算。
注:二级及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与比赛获奖不累计加分,同层次比赛获奖不累计加分,不同级别比赛获奖采用就高不就低加分原则。
(五)报到时间及考核地点
1.报到时间:2022年6月19日下午14:30至17:30学校南门口。
2.考核地点:红河州第一中学体育运动场。
(六)现场考核程序
学校南门口测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场地报到登记→准备活动→检录→分时段按小组入场分项测试→测试完毕学生离场。(注:体育测试考核期间,学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试场地,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七)体育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公示
学校在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在“红河州第一中学、红河州一中实验中学”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并报州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备案。